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助力”, 严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确保精准扶贫脱贫“四率一度”稳步提升。镇巴县纪委以“严的精神、实的态度、活的手段”增强案件查办力度,通过“主动排查问题源、激活办案协作区、加快初核进度表、灵活问责选择项”等方式,让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助力精准扶贫脱贫得到深入贯彻落实。
一是调换思路“变上访为下访”, 主动排查问题源。近期,县纪委牵头并印发《镇巴县扶贫专项资金检查实施方案》,抽调财政、发改、扶贫、审计专业人员,成立5个检查组,深入全县20个镇(办)对精准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进行系统摸排,切实将信访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延伸至基层、开展到一线。
二是加大砝码“强化督查督办”,激活办案协作区。县纪委在将全县20个镇(办)划分为5个办案协作区的基础上,通过办案协作领导小组定期走访调研加强各镇办在案件查办工作中的协作沟通,从而在执纪审查中形成合力、抓出实效。另一方面,加大对各镇(办)按时报送《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报表》、《三个助力统计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报表》的督办力度,让问题线索得到及时排查,实现“工作不拖延、问题不沉淀、矛盾不激化”。
三是开足马力“分赴一线查案情”,加快初核进度表。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半年目标考核要求。在加大镇(办)纪委案件督查督办力度的同时,县纪委调配业务骨干力量,对掌握和反馈的案件线索进行“分组核查、对点清除”。 截止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6件完成了初核调查;其中,初核了解17件,转立案29件,其中:乡科级1件、一般干部8件、村干部20件;结案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
四是严肃问责落实“四种形态”,灵活问责选择项。制定出台《“两个责任”问责办法》、《脱贫攻坚工作督查问责办法》、《脱贫攻坚“六项禁令”》,强化追责问责力度。在全县完成立案调查的29件扶贫领域违纪案件中,对16人进行了组织处理,其中:诫勉谈话14人(乡科级7人、一般干部4人、村干部3人),建议罢免职务2人;转相关主管部门处理1人。以上举措不仅对违纪人员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达到了“查办一批、问责一批、教育一批、警示一批”的效果,而且也践行了“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的协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