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四个强化”推进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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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要求,镇巴县纪委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四个强化”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治理。

强化摸底排查。镇巴县纪委要求各镇(办)、各部门按照主体责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围绕“六个检查、六个着力查处”逐村、逐部门、逐项目集中开展摸底排查,县、镇扶贫办、审计部门、发改和财政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能加强配合协作。对摸排出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统一审核把关,进行分类处置。

强化社会监督。镇巴县纪委通过县电视台、镇巴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全社会公布受理扶贫领域涉嫌违纪违规问题范围。在县纪委、20个镇(办)设立信访举报专用电话,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反映问题准确的举报人进行奖励,凝聚全社会的力量集中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

强化制度建设。县纪委要求各镇(办)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及成员单位,每月报送《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报告单》《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报告单》,将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与“激情、干净、超越”作风建设活动相结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转变监督检查方式,形成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

强化责任追究。按照“排查一批线索、督办一批问题、问责一批人员、查处一批案件”的工作目标,镇巴县纪委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要擒“硕鼠”,严查当事人违纪行为,也要打“懒猫”,严肃追究相关党委(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对查处扶贫领域问题情况实行月报制,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