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抓实村级监督责任

 
 
打印

近年来,镇巴县纪委从“提待遇、强管理、零容忍”着手,聚焦村(居)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履责,夯实村级组织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

该县将村(居)民监委会主任定位为基层一线的“纪委书记”,为提高其履职的主动性,进而筑牢党风廉政建设底层防线,自2017年起,将全县所有监委会主任待遇提高到了每月1380元。扎实开展监督委员会主任述职评议活动,由各镇(办)党委组织,各监委会主任就去年监督工作的总体成效和今年工作的具体打算,向镇纪委进行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测评排名靠后的,由联系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县纪委针对反映监委会主任的问题线索坚持零容忍,实行100%核查。2016年至今,共收到村监会主任问题线索8条,初核8件,立案4人,给予党纪处分4人。特别是严肃查处了巴庙镇老庄梁村监委会主任赵华阳虚报骗取扶贫补助资金案,盐场镇大田坝村监委会主任李星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案,释放了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监督者违纪更要严肃处理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