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公安局健全“三项机制”夯实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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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镇巴县公安局党委按照上级纪委的安排部署,将找准、找实、找细全局民警廉政风险点,不断建立健全三项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夯实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建立约谈制。按照“查找范围要全面、廉政风险点要找全、整改措施要到位、规章制度要健全”工作目标和要求,汇总全体民警廉政风险防控表,对民警,特别是中层领导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亲自进行勤政廉政约谈,约谈以“提醒、整改、监督”为目的,通过约谈提醒加强廉政建设,查找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使整改工作做到了有的放矢。同时,县局还组织群众代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等参与约谈,并对被约谈对象整改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二是建立述廉制。针对各自廉政风险点内容,要求年中和年终中层领导要在群众代表会、党员大会上进行述廉和总结,目前正在组织对各自全年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进行述廉和总结,结合各警种部门业务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相关保障机制和监督制度,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是建立问责制。在局党委领导下,县局纪委与政工科联合成立督查考评办,根据镇巴县公安局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考评考核办法,召开相关会议进行互评互议,对措施不具体、成效不显著的民警除责成重新制定防控措施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外,还将考评结果与分管领导和干部个人年度考核相挂钩。一方面使考评结果成为衡量干部合格与否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也通过突出重点对象和重点环节,引导广大民警明确风险概念,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须谨慎”的意识,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形成“内控有制度、岗位操作有规程、监督考核有依据”的风险防控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