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为做好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镇巴县纪委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举措,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努力营造出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注重警示在先。按照廉洁过节“五个一批”工作要求,制定出台《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对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公款吃喝、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问题列出负面清单,为党员干部划出制度“红线”。
夯实责任主体。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通知》精神,坚持把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当做重要的政治任务,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纪委负起监督责任。对纠正“四风”不部署不检查以致问题突出的,对“四风”压案不报、瞒案不查的,对查究“四风”流于形式、执纪宽软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坚决防止有职不尽职、有责不履行。
强化宣传教育。结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镇巴县纪检监察网”和“镇巴县纪检监察”微信平台向党员干部推送反“四风”相关制度规定,向党员干部早发信号、多打招呼,明确要求、警示在前,提升其崇廉尚俭的内在自觉;通过开通举报信息窗口、加强信访值班制度等方式,强化监督网络建设,激发廉洁过节的正能量。
严格督导问责。县纪委成立3个明察暗访组,深入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同时针对节日期间违规使用公务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违规公款购买节礼、违规公款吃喝等重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对违反相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现“四风”问题的,严肃查处,并在全县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