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扎实安排部署2016年度述廉述责巡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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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开展好党政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工作,近日,镇巴县纪委下发通知,对列为2016年度述廉述责对象的3个镇、3个部门16名党政领导干部开展述廉述责前的巡察工作。

此次巡察将通过召开述廉述责巡察大会、听汇报、测评、谈话、查阅资料、征求意见和建议等方式方法进行,充分听取对述廉述责对象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各镇述廉述责巡察大会由人大主席主持,县直部门由班子成员主持,巡察组带队领导讲话,述廉述责对象作述廉述责报告,组织测评,会后分别谈话,查阅资料。

县纪委将成立两个巡察工作组于10月下旬开始深入被巡察单位开展述廉述责前的巡察工作。为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此次巡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各相关镇、部门要积极配合县审计局对部分述廉述责对象的专项审计工作,并按照巡察要求积极组织和配合巡察组的工作;二是巡察组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职,深入大胆地开展工作,确保巡察工作扎实有效;三是在巡察过程中要及时收集汇总相关资料,全面收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县纪委常委会提交巡察报告。

通过巡察,全面深入掌握述廉述责对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和建议,查找述廉述责对象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增强述廉述责的针对性,为述廉述责大会开展询问、质询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