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镇巴县从2009年开始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这一制度的推行,让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由“虚”变“实”,由“软”变“硬”,把好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入口关”。
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市要求,制定出台了《镇巴县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考试对象,考试时间、形式和考试内容,考试程序和办法,在全县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成立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纪委,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科级领导干部的任前廉政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在我县有人抓,有人管,落到实处。
明确参考对象。坚持“凡提必考”,印发了《镇巴县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拟提拔的科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前必须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在工作实践中,镇巴对考试对象范围进行了拓展,将转任重要领导岗位的领导干部纳入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范围,如:镇(街道办)镇长、主任转任党委书记职务,科级领导干部转任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任职前必须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县委、政府工作部门、人大、政协、政法委、法院、检察院机关,选拔任用内设机构领导干部前,相关任免机关组织拟任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考试范围得到有效扩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精心设计考题。为全面考察拟提拔干部政治理论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和廉政法规知识,该县对拟提拔干部的任职资格和廉政法规知识实行合并考试,考试命题把握四个重点:一是注重党章、党规、党纪、行政法规知识;二是注重测试时政知识;三是注重测试领导干部创新理念、科学发展方面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试题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命题,县纪委负责廉政法规部分知识命题,县委组织部负责领导干部任职资格方面知识,考试方式为开卷考试,百分制,80分及格,题型分为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全面考察领导干部各方面能力。
严格程序运行。制定《镇巴县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工作实施细则》和《考场纪律》、《监考纪律》、《阅卷纪律》等相关考试配套制度,对考试命题、审核、保管封存等予以明确规定,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考试纪律,严格考试程序,确保任前廉政法规考试顺利有序进行,考试结果公正、公平。
强化结果运用。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成绩与干部提拔任用挂钩。成绩合格者,按程序规定予以任用;成绩不合格者,暂缓提拔任用,半年内组织补考一次,成绩合格予以任用,仍不合格者不予任用。自制度推行以来,截止2016年8月底,镇巴县已组织26批451名干部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其中,449名干部成绩合格,按规定程序予以提拔任用,2名成绩不合格的干部被暂缓提拔任用,并按规定进行了补考。任前廉政考试对干部提拔任用实现“量分”考核,让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由“要我学”变为“我要学”,绷紧了干部廉洁自律这根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