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出台“三项机制”后,镇巴县从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能力不足不能为等方面入手,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和配套制度,积极探索“三条正向、一条反向”干部激励措施,激发全县干部队伍的工作激情,推动经济社会突破跨越发展。
该县将“三项机制”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向各部门单位转发《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等“三个办法”,并在电视、网络和移动 APP 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播发,实现了学习传达全覆盖。
在此基础上,制定了镇巴县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个实施办法,探索形成了“三加二一评判”选用干部新机制,即:平时听群众说法,过程看干部做法,年终考干部绩效;把干部的初始提名权交给干部群众,把干部的初始提名地放在各项工作的主战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选用干部,营造“有为者有位”的鲜明用人导向。同时,根据省、市、县“三个办法”及时修改完善县本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对各镇(办)、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并加大分值权重。完善平时考核机制,建立“两代表一委员”跟踪督查问效制度,印证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实地检查工作成效,确保考核结果客观真实。以目标责任考核为抓手,创新开展“晒时间、比业绩,争当服务群众好干部”活动,把干部工作表现引入监督,强化评比,让“庸、懒、散、浮”等顽疾为之一变。推行预警提醒制度,对重点工作按季通报,对排名靠后的及时预警约谈。严格落实问责措施,对位于年终考核后3名的既不奖励、也不评优,对位于倒数第1名的实行“末位淘汰”,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