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上午,镇巴县纪委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就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提出相关要求。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一部规范全党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履职尽责的重要文件,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颁布后的又一项党内重要法规,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党的伟大历史使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问责条例》以党章为基本遵循,从六个方面明确规定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需要问责的情形,对问责原则、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方式、问责程序和问责的运用等作出了详细规定,特别强调实行终身问责。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及时按照中央、中纪委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工作。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以身作则、深刻领会,全面、准确掌握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责任将予以问责的六种情形,带头严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做遵纪守法的表率,牢固树立忠诚于党、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政治信念,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会议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问责条例》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问责条例》列入专题学习内容,与学习其他党规党纪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学习载体和形式,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和内涵,力求学深学透,入脑入心;要密切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规范纪检监察相关工作和党员干部言行举止;要牢记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担当,把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穿始终,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切实把《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到实处;要言出纪随,铁面执纪,坚持零容忍态度不变,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发挥震慑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