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不断推进村级行为规范化、决策民主化、管理科学化,提升村级事务管理水平,镇巴县推行村三委及三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月例会,做到“月有例会、事有安排”,实现“有计划、有部署、有考核、有奖惩”,以实干推动落实,为党建再添活力。
一是工作时间常态化。制定《村级三委及三代表月例会实施方案》,每月第一周为例会召开时间,联片领导、联村干部、村“三委”干部及规定名额的“三代表”参会。每月例会制度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如有特殊情况,需征得联片领导同意方可改期召开。
二是工作内容明确化。首先,学习宣传贯彻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镇决策部署;其次,总结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再次,讨论审定发展规划、基层组织建设及惠民政策落实等有关事务,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强化民主治村;第四,依据每月重点工作提示,总结上月完成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最后,对村“三委”干部上月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价,以此来核发月绩效工资。
三是工作要求制度化。每月按时组织召开村“三委”及“三代表”月例会,做到组织有力,行之有效,切实促进村级事务管理上台阶、上水平,增强参与度,扩大监督面,强化执行力。县纪委、镇纪委对例会落实情况不定期抽查、检查、督查,对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检查督查情况纳入年度对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