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以“三个常态”从严“两个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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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全面夯实“两个责任”,镇巴县以“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遍”的态度,以“三个常态”从严“两个责任”落实。

一是工作部署常态化。要求各级各部门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明确领导班子、班子成员的职责和任务,签订责任书,督促职能部门班子各成员扎实认真履职。

二是督查问责常态化。为防止“两个责任”落实流于形式,由县委牵头不打招呼不定期对各级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自去年以来,先后两次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问题5个,召开推进会2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工作滞后的2个部门和2个镇进行了表态发言。在全市率先印发《关于落实“两个责任”问责办法》,对落实不力的2个镇和1个部门党委(党组)进行了问责。

三是述廉述责常态化。为形成压力传导机制,每年实行“大考”。去年,共20名镇(街道办)和部门党政纪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委会进行述廉述责,自觉接受上级及同级各部门的监督检查,将“两个责任”落实在“阳光”下,运行在“压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