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着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打印

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镇巴纪委立足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主责,倾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15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60件6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0人

一是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制定《关于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实施意见》,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尤其是强化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纪律审查工作以严查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将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案件侧重点放在基层“科、所、队,组、办、站”等离群众最近的“重点人”和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以及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违规收费和收红包等“突出事”上,严肃查办村组干部腐败问题。

二是拓展信访渠道,深挖案源线索。充分运用信访举报、明察暗访、经济责任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深挖问题线索。强化信访主渠道作用,通过来信、来访,配备信息联络员、开通信访举报热线、设立网上举报信箱、聘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开展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监测,实行信访举报直通车制度等,实现信访网络全覆盖,广泛拓展案源线索。为全县村(居)监委会主任发放免邮信封。同时,强化线索管理,对各类问题线索,统一由专人统一进行登记、归纳、梳理,分别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阅。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夯实责任压力。落实全员办案制。县纪委机关推行全员办案,将案件任务划分到科室和人头;落实办案包抓责任制。由县纪委常委和各室包抓基层镇、部门办案,采取电话催办、跟踪督办、派人协办、提级自办等措施,加大办案督查力度;落实案件查办通报制。每季度对办案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一次,分析问题,明确重点和办案措施;落实案件查办约谈制。对办案工作不力的镇和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进行约谈,督促其认真履职;落实案件查办考核制。年底对办案工作进行单独考核,对纪律审查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评先奖励;对办案不力的单位,实施“一票否决”。

四是强化组织协调,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加强与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优势互补,协同作战,形成办案整体合力。组建作风建设暗访组,不间断深入镇村进行暗访,集中发现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继续深化完善基层办案协作区制度。将全县20个镇(街道)重新划分为5个办案协作区,实行片区集中联查,有效解决了镇、部门办案人员不足、能力不强、说情干扰等问题,进一步激发了基层办案积极性,巩固提升了基层办案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