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以来,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镇巴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市委对县委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连续五年为优秀,为镇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一、层层传导压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镇巴县委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作为正风肃纪的重要举措,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先后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将主体责任细化为16项,纪委监督责任细化为13项,层层签订责任书,实现职责量化。将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纳入年终目标责任综合考核,推行考责问效,实行“一票否决”。出台《镇巴县落实两个责任问责暂行办法》,对落实不力的25种情况予以问责,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履责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近年来,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实施责任追究14人,其中,转立案6人,公开曝光1起;对4个单位和5人取消评优资格。通过问责,倒逼全县各级党组织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有效推动“两个责任”在我县落地生根。
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履行“两个责任”的新起点。去年9月,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镇巴进行专项巡视,县委积极配合巡视工作,及时处理巡视交办的问题。针对巡视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制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将整改任务细化为6大类44个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巡视整改工作有力推进。
二、严守八项规定,作风建设步入新常态
“十二五”期间,镇巴县每年确定一个主题,锲而不舍开展作风建设活动,动真碰硬治顽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委实施意见,印发30多项配套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跟进、对标看齐。八项规定出台后,全县综合性会议同比减少35%左右,文件减少22%,检查评比减少60%;全县“三公”经费年均下降20%左右;全县党政机关全面推行电子政务办公系统,有效节约了行政成本。组织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对20个镇(街道办)、96个部门单位、超市及辖区部分酒店开展明察暗访100余次。先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实施警示训诫22人。
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高标准严要求,依次压茬推进,修订出台6个方面24项作风建设长效制度,教育实践成果有效固化。紧紧抓住县镇党政“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全面夯实。严格执行挂牌上岗、干部去向公示、民情日记等制度,日常监管和考评得到强化。2015年以来,创新建立作风建设纪检组长明察暗访轮岗制,连续开展6轮督导检查,立案查处11案11人,全县点名通报3次,作风建设步入新常态。
三、突出纪律审查,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整合力量,主动出击,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以惩治腐败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建立完善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畅通12388网络举报渠道,充分挖掘有价值线索。将组织、法院、检察、公安、审计、财政等部门纳入反腐败协调小组,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专业、职能优势,增强工作合力。在县纪委机关建成2间标准化谈话室,优化办案环境;探索建立医疗保障绿色通道,在纪委机关安装全方位监控设备,为安全办案提供有效保障;严格依纪依法进行案件审理,强化对乡镇、部门案件的协审,切实提高案件审理质量。调整优化办案协作区,将20个镇(街道办)纪委调整划分为5个办案协作区,切实提升基层办案工作效率和能力。“十二五”期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问题线索578件,转立案495件,结案49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95人次,涉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58人。
四、注重廉政教育,源头治腐扎实有效推进
镇巴县始终注重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不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近年来,先后开展了廉政书画作品展览活动,成功创建2个市级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在县革命烈士纪念塔建立了廉政书画展览馆,新建500余平米的党风廉政大型户外宣传牌。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观看《“四风”之害》等警示教育短片,向党员领导干部下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单行本600余册。组织各级党员干部7000余人次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现场教育。开通廉政手机报,向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纪检监察干部发送9000余条(次)。在市级以上媒体刊登纪检监察信息稿件590篇(条),上报网络评论文章190篇,创建本县纪检监察网站并更新宣传报道信息790余条。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始终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治本之策。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一把手”末位表态、党务公开、警示训诫、廉政鉴定等各项党内监督规定。五年来,53名党政纪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实施廉政鉴定1177人次,对204名新任科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对63 名干部进行了警示训诫,建议调整拟受表彰先进集体11个,204人参加前廉政法规考试,其中2人因考试不合格暂缓提拔使用。
五、持续深化“三转”,队伍建设不断强化
按照中省市纪委“三转”要求,对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进行了优化调整,调整后,涉案机构和人员占到总数的75%以上;将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69个精简至9个,切实聚焦执纪监督主业。在辖区面积较大、人口较多的一类、二类镇以及街道办设立专职纪委书记或副书记, 逐步实现基层纪检干部队伍专职化。明确纪检组长不分管驻在部门业务工作,不断加强派驻监督。
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把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通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警示教育等系列活动,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把忠诚干净担当铭刻于心、践之于行。通过组织业务培训班、以案代训等方式,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通过完善监督机制,严明纪律审查、保密等各项纪律,让执纪者首先守纪,坚决防止“灯下黑”。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回眸“十二五”,正风肃纪,我们开拓奋进成绩喜人。展望“十三五”,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我们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