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促进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断提升“一岗双责”意识,根据县委关于《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通知》要求,以及省委巡视组对镇巴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近日,镇巴县决定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目标要求:以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为主线,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重点,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为抓手,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坚守责任担当,着力解决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工作流于形式、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督促党委(党组)进一步担起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着力解决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力量发散、监督执纪问责乏力、结果运用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督促纪委(纪检组)更加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履行监督责任,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
检查内容:一是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归纳为15个方面,具体包括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落实情况、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情况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落实情况;二是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共6个方面;三是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四是党风廉政建设创新工作效果和干部群众满意度情况;五是省委巡视组对镇巴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和移交信访件办理情况。
方式方法: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各镇、各部门针对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召开)专题工作总结会等形式,逐一对照检查,开展自查自纠。二是重点检查。县委组建3个督查组对各镇、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听取党委(党组)工作汇报、查阅相关工作资料、座谈交流、个别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三是明察暗访。县委督查组将汇同县纪委监察局对各镇、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并受理群众反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问题。
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委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督查组适时进行回访。对检查出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不力、群众有反映、整改不到位的党委(党组)负责人及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重点约谈。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有关部门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