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纪委强化“四种意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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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镇巴县纪委监察局围绕“三转”要求,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要求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进一步强化“四种意识”,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学习意识。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始终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根据反腐倡廉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重点学习政治理论、纪检业务、党纪条规、八项规定以及法律法规和市场经济知识,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和视野,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二是强化规矩意识。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要心存敬畏和戒惧,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要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增强守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靠制度来规范和约束言行,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担当者。

三是强化团结意识。团结是党的生命线,团结出凝聚力、出战斗力、出战斗力。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党的事业为重,以大局为重,强化团结意识、配合意识和协作意识。同志间要开诚布公、平等相处、互尊互谅;工作上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生活上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爱护,积极营造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学习和工作氛围。

四是强化标杆意识。正人先正己,打铁自身硬。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标杆意识,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坚持标准高一点、行动快一点、要求严一点,注意自己的言行,时时事事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学习上、工作上和生活中的标杆。要强化“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把严格依纪依法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各个环节,做到心口如一、言行如一、表里如一,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蓬勃朝气、浩然正气和昂扬锐气,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