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召开了全市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推进会。会后,我县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一是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委局领导第一时间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了会议精神,并召开机关干部会迅速将刘书记讲话传达到机关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县纪委常委会深刻领会和把握工作的新精神和新部署,及时研究后阶段工作重点及措施,并向县委常委会汇报;转发市纪委《关于转发< 关于深入纠正“四风”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重点。
二是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一是对十八大以来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的村进行排查,列出重点村,明确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认真组织查处。二是对十八大以来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网络反映部门、乡镇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起底排查,重点关注掌管人财物的关键岗位,摸清底数、动态管理、分类处置。三是全力抓好省委巡视组交办件的核查,扎实开展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一是对各镇、各部门服务群众的一些创新做法进行调研,探索建立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制度机制。二是落实县镇两级纪检干部“上派下挂”制度,尽快制定出台《镇巴县纪检监察干部“上挂下派”暂行办法》。三是完善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根据部分镇撤并、委局领导及工作人员调整情况,优化调整办案协作区,探索建立县直派驻纪检机构协作区制度。四是待巡视工作结束后,根据省市纪委新的工作要求,开展镇、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工作。
四是继续深化干部作风建设。针对目前“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紧扣中秋、国庆等时间节点,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利用婚丧嫁娶敛财、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继续开展作风建设轮岗督查,以问题为导向,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努力形成长效机制。待市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印发后,按照要求抓好落实,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严厉整治为官不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