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多管齐下全面构建作风建设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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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深化作风建设活动开展以来,镇巴县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创新学习教育方式,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干部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抓学习教育,正确认识新常态。结合本县实际,认真制定了全县深化作风建设安排意见,召开动员大会扎实安排部署,县上各类新闻媒体及时跟进报道,积极营造深化作风建设良好氛围。组织全县各级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按照一般干部、领导干部、窗口单位三个类别,对全县机关单位干部进行作风建设知识测试,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把持续抓好作风建设当成自觉习惯。围绕作风建设的新标准、新任务和新要求,组织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不断深化纪检干部对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努力提高监督执纪能力。

二是抓机制创新,主动适应新常态。建立作风建设明察暗访轮岗制,每两周为一个周期,实行轮岗制,每个轮值周期内全县共组建三个临时督导检查组,具体负责各级各部门深化干部作风建设的督导检查工作。临时督导检查组组长由县直部门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担任,工作人员为组长单位纪委副书记或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员。督导组在轮值周内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检查验收。督导组在值岗结束的当天向全县深化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并将发现的问题线索向县纪委进行移交,由县纪委按程序处置。在县纪委网站上开辟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专栏,并设置曝光台,通报全县范围内存在的各类作风问题,形成震慑,助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

三是抓责任追究,不断巩固新常态。将作风建设作为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进行层层落实,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工作要求,凡是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认真、措施不得力的单位,一律追究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问责机制,对违反作风建设纪律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建立督导组长约谈机制,对工作不力的督导组,由县纪委书记约谈督导组长,确保督导检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