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发挥村监会职能 破解低保评定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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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低保政策惠及困难群众?镇巴县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农村低保情况复杂,一些申报对象隐瞒收入,“人情保”和“维稳保”普遍存在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最基层的纪检组织---村(居)监会的职能,对城乡低保评定难问题进行认真破解,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健全评议机制,发挥监督作用。结合县情实际,全面建立和实施镇、村(社区)两级民主评议机构。建立了经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民主推荐,公示,村党支部、村委会、村民监督委员会确定,由熟悉村(社区)基本情况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党员代表、村干部、驻村干部等人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坚持“逢进必评、要保必评”,始终将整个工作的全过程置于人民群众和村监会的监督之下,杜绝暗箱操作和镇政府违规操作。

二是细化量化标准,认真贯彻执行。进一步细化量化保障条件、对象范围和救助标准,严格按照规定,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对于过去因各种原因纳入低保,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对政策落实不到位、顶风违纪、弄虚作假和优亲厚友、欺上瞒下、暗箱操作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是严格评定程序,实施阳光操作。充分发挥村(社区)低保民主评议小组作用,严格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进行“三榜公开”,变事后公开为过程监督。对符合条件的经镇、村(社区)公示7天无异议的,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通过镇政府向申请人送达《不予批准最低生活保障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四是畅通举报途径,强化责任追究。大力推行民情举报直通车制度,开通专线,负责受理相关情况的举报;实行村(居)监会主任举报直通车制度,各村(居)监会主任可直接向县纪委书记或副书记反映情况。同时,该县纪委按照有案必查的原则,对相关线索进行核实,对查实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014年,该县村(居)监会极力配合民政部门对全县城乡低保进行了全面认真审核,共审批低保对象15440户27825人,清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2741人。受理涉及低保评定的信访举报12起,共立案1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