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三条举措把好干部任用评优“廉政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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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大对选拔任用干部和推荐表彰工作的监督力度,镇巴县纪委出台措施,严把干部提拔任用和评优树模廉政鉴定关,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带“病”受奖等问题发生。

一是完善机制。从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入手,严格规范廉政鉴定工作流程,将鉴定范围及原则、鉴定内容、鉴定结论及运用、鉴定管理及责任等方面逐一明确。

二是多方联审。县纪委接到组织部门或其他部门征求廉政鉴定意见函后,先由信访、纪检、审理等科室对被鉴定对象的情况进行审查,主要审查鉴定对象在一定范围内有无违反廉洁自律、是否受过处理和是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的情况。无任何问题反映后,再电话征求信访、计生、审计、政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县纪委综合各室、各部门意见后出具廉政鉴定结论,领导审签后,才向有关部门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三是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对涉及拟提拔任用的人员、评先评优的单位或个人及鉴定结果等进行登记,规范建立“廉政鉴定登记册”,强化跟踪管理,对有关问题落实责任、督促整改。今年以来,共实施廉政鉴定 24次,涉及单位59个,涉及人数35人,发现问题4个,建议调整评优树模单位4个,向有关单位移交问题4个,并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