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案件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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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纪委落实“三转”,将案件查办工作作为2015年的主要工作来抓,主要提出了以下措施。

一是增强责任意识。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县委与各镇各部门党委(组)书记签订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书,强化对“四个亲自”的认识,推动查办案件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是拓宽线索渠道。改变坐堂等案、坐堂办案的习惯性思维和工作方式,走出机关,深入基层,明察暗访,积极主动多形式、多渠道开辟案源。从重特大责任事故、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执法监察、机关效能监察、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干部作风整顿以及群众议论、互联网披露、各种媒体舆情中,认真筛选案件线索。从普通案件中发现新线索,由此案带彼案,由一案带多案,由个案洞察同行业和其他行业问题,捕捉案件线索。发挥反腐败(查办案件)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与审计、公安、检察等执纪执法机关沟通,实现案件线索信息共享,要确保案件线索查处一批、储备一批,决不出现无案可查的问题。

三是敢于善于办案。将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视程度、能力水平、方式方法作为对县纪委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检验的一个重要标准,通过办案,增强教育的说服力、监督的威慑力、制度的推动力、组织协调的凝聚力。县纪委及时成立了纪检监察二室,同时在县纪委建立办案基地,建立谈话室两个。在机关实行实行全员办案制,负责案件的室保证每月查办一个案件,其他室每年至少查办一个案件。

四是充分发挥基层纪委和派驻纪检组的作用。县纪委与各镇纪委书记、各派驻纪检组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责任书,明确纪检组长不分管除党风廉政建设外的其他业务工作;按照部门和镇的编制规模制定案件查办考核办法,向纪委书记和纪检组下达办案任务,11月底,仍未完成办案任务的,除年终考核扣分外,所在单位主要领导须当面向县纪委常委会作出说明,对连续三年均没有完成任务的部门要建议组织部门对其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岗位进行调换;改善基层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的办案条件,每个纪委书记和纪检组长配备一台照相机和一支录音笔。

五是突出查办案件方向。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必须纳入依规惩处的重要内容。

六是强化学习培训。县纪委正在组织筹备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培训主要围绕中央纪委及省、市纪委对信访举报处理的最新要求、案件查办流程、立案调查、案件审理、处分等六个关键环节进行。对当下纪检监察队伍存在的专业学习不够、专业实践不多、执行不到位、主动作为少等问题提出改进要求;增强纪检监察人员党性意识,转变工作思路,真正落实纪检监察工作三转,把工作的注意力放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抓早抓小、快查快办。用更高的要求和更严明的纪律促使全县纪检监察人员提高自身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