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十项措施精简会议改进会风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成效,镇巴县提出十条措施改进会风。

一是减少会议数量。除党章规定的会议、中省市明确要求及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会议以外,其他全县性会议均不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严格控制举办各类纪念会、研讨会、表彰会。

二是建立“无会周”制度。每月的第二周为“无会周”,县委、县政府及各部门不召开全县性会议。确需召开的,须经县委、县政府领导批准,“无会周”顺延或调整。全年“无会周”不少于10个。

三是压缩会议时间。除县党代会、县委全会、县纪委全会、县政府全体会议和需要审议重要事项、讨论重要文件的会议外,其他会议时间不超过半天,特殊情况不超过一天。

四是控制会议规模。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参照人员范围比照市委、市政府同类会议确定,一般只下开一级。

五是改进会议形式。无新的决策部署、能深入基层现场解决或以文件、电话等形式解决问题的,不召开会议。中、省、市召开到县级的电视电话和视频会议或文件下发至县级或重要内容已在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的,不再以贯彻名义层层召开会议。

六是增强会议实效。要求会前对议题、议程等做好充分准备,开短会、讲短话,简化程序、解决问题。讲话时间原则上控制在30分钟以内,发言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七是坚持节俭办会。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市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财政标准。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背景板,不发纪念品。就餐为自助餐,不得上酒水。

八是严格审批备案。除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审定或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外,其他拟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会议,须由承办单位提出具体方案并填写《全县性会议报批表》,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审批。

九是严肃会议纪律。要求主要领导参会的,原则上不能由副职代会,不能参会的须提前提交书面请假条。参会人员要提前进入会场、按序就座,自觉关闭手机,并按要求妥善保管会议材料,做好保密工作。

十是加强监督检查。实行检查通报制度,对不符合精简会议规定、不按规定上报参会人员和未请假人员旷会的,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进行通报。对造成不良影响或失误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作出书面检查,并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