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镇巴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围绕“三转”聚焦主业,落实“两个责任”深化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以落实“两个责任”为先导,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夯实党委主体责任,县委常委会和县委中心组学习先后六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印发《2014年全县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对6个方面55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了8位县级领导和15个牵头部门的任务;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党委的领导、选人用人、廉政教育、正风肃纪、落实保障、检查考核等六项主体责任,以及纪委的监督责任,建立健全落实“两个责任”的保障机制,并制定了量化标准和考核办法。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查办案件放在突出位置,严肃执纪问责,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强化监督检查。
加快“三转”步伐,聚焦中心突出主业
转职能。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充实,撤销原纠风室,与党风室合并为党风政风监督室,新成立纪检二室,从机构设置上加强了办案力量,突出了执纪问责中心职责。按照上级要求,将行政审批事项向编办进行了移交;将县纪委参与的69个议事协调机构经过两轮精简调整为9个,保证了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业的精力。转方式。一是从经济管理社会发展事务过程监督中抽出身来,更加注重倒查追责。二是把暗访作为一种重要的监督方法,充分发现干部职工在工作作风、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从严从快处理。三是深入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开通巡回信访车,在县、镇政务大厅设立纪检信访举报窗口,拓宽案源线索渠道,提高执纪问责的主动性。转作风。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系列条例规定,做令行禁止的模范;强化对纪检干部的监督考核,不断规范案件查办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办案工作效率和质量。
严查违纪案件,保持惩治高压态势
2014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136件,了结8件,转立案128件,结案128件(县本级44件、派驻纪检组15件、乡镇纪委69件);处分128人,其中党纪处分111人,政纪处分22人,双重处分5人;涉及乡科级干部9人,挽回经济损失74.18万元。协审基层纪委、部门办案84案84人;解除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执行期4案4人;处理申诉案件1案1人,开展回访教育8案8人。
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力促党风政风好转
一是围绕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狠刹“四风”和为民务实清廉这一主题,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深入学习教育,认真对照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干部纪律意识、服务效能、执行能力和精神状态都得到极大提升。二是出台禁令严格督查。印发《关于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礼金礼品规定的通知》、《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学酒和教师参加谢师宴的通知》等9个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禁令和廉洁自律规定,各项配套制度不断完善,规范力度不断增强。三是紧扣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在清明、五一、端午等节日期间,通过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对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节假日值班、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情况进行督查。集中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四是专项整治会所中的“歪风”。认真核查,严肃纪律,全县6335名干部职工向所在单位作出郑重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五是持之以恒治理违规办酒风。重申办酒纪律规定,并对各单位落实情况组织专项检查,在县招生办调取今年参加高考学生父母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信息,下发书面通知责令相应镇或部门的主要领导加强监管,对顶风违纪者,不但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更追究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责任。今年对3起违规办酒行为进行处理,其中党内警告处分2人,警示训诫1人。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一是强化政务督查。组织工作组对全县21个镇、56个县直部门工作纪律、办公用房清理、公务用车管理、公职人员操办酒席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县通报,并落实了整改措施和时限。二是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执法监察。对损害投资环境、分割群众利益和公职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加大了督查处置力度,先后解决问题12个,问责3人,转交案件线索2件2人。受理各类投诉件3件,均进行了处理和回复,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无一人继续投诉。三是继续加强对重大社会活动和经济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变事前、事中监督为事前审查和事后的案件查办。先后对县域内重点项目、大型物资采购等进行事前审核27项,对卫生局医疗人员招考和高考进行了全程监督,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制度落实常态化,加强党内监督
今年以来,对138名拟受表彰的先进个人、92个拟受表彰的先进集体按程序进行廉政鉴定,其中建议调整1人;对21名干部进行警示训诫;认真组织任前廉政考试,11名新任领导干部通过考试提拔任用;对33名拟提拔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4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就婚丧嫁娶事宜向县纪委进行备案,3名科级干部就个人建房情况进行备案;对述廉对象进行专项审计,深入开展述廉巡察,碾子镇等7个单位11名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接受现场质询,并认真落实了整改任务;进一步规范廉政灶制度,严格接待标准,完善报批程序。
加大工作力度,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为统领,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宣传教育,在全县上下营造风清气正、勤政廉政的社会氛围。有针对性的开展业务培训,增加培训强度,先后三次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选派4名干部参加中、省、市纪委举办的培训班;扩大教育面,对全县23个后进村三委负责人、全县党务工作者进行了两期党风廉政建设知识培训。创新载体开展廉政教育,在210国道沿线杨家河移民安置点绘制廉政壁画5幅100余平方米,营造廉政文化氛围;投资20余万元,在市级廉政文化教育示范基地—镇巴县革命烈士纪念塔建立镇巴县廉政书画展览馆,2000余名党员干部观展并接受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信息宣传,一年来,我县共向中、省、市纪检监察网站、报刊杂志报送信息140余篇,采用100余篇,撰写网络评论文章26篇,处置涉腐涉纪网络舆情3案4人,更新县纪检监察网站信息180余条。
2014年,镇巴县注重工作创新,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动态预警,重点治理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建立工程项目随机抽查监督机制,创新推行信访实名举报奖励制度,狠抓五项保障力促惩治工作,规范流程严格纪律处分执行,特色亮点不断显现,一些作风“顽疾”正在逐步得到解决,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