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稳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一是落实好“两个责任”,进一步细化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完善制度机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快“三转”步伐。争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优化职能机构设置,解决执纪监督力量不足、特别是派驻部门纪检组、镇纪委专职人员过少等问题,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纪检干部业务水平,实现“三转”目标。三是聚焦案件查办主业,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要求,切实强化腐败案件查办。
二、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重点对全面深化改革、各级纪委全会和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各级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等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二是加强专项治理,在投资发展环境、城乡低保、惠农政策落实等领域进行专项治理,确保政策执行不打折扣。三是加强行政问责,严肃查办失职渎职类问题,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三、持续抓好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强化纪律约束,实现作风纪律明察暗访常态化,在重点时段节点、节假日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加大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查处力度,力促党风政风根本好转。
四、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规案件,加大治标力度,加快治标进程;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在案源线索处置、办案能力措施、办案安全及案件质量上下功夫;深入开展回访教育活动,加强案例分析研究,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五、与时俱进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为统领,强化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突出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宣教载体,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在全县上下营造风清气正、勤政廉政的社会氛围。
六、深化反腐倡廉制度落实。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规范落实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继续有序推动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居民监督委员会、民情“直通车”新三项反腐倡廉制度的贯彻落实。重点对反腐倡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提炼,争取在一些方面开拓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