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镇巴县纪委在聚焦主业主责,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的同时,注重工作创新,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建设,彰显特色亮点。
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动态预警。在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我县结合实际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动态预警。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和收集的廉政风险信息,从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民生项目密切相关、权力集中的部门负责人,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以及人、财、物等业务处置的重点环节及具有相关处置权的关键岗位,项目建设管理、工程招投标、土地经营性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移民搬迁等重点领域的干部中,今年选择了6个部门的内设科室、2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试点。县纪委、监察局认为有必要进行警示提醒的,对科室及项目负责人进行个人廉政谈话;对在廉洁从政、工作作风、道德品质等方面有苗头性问题或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时,向单位或个人下发《党风廉政风险预警告知书》,对科室及项目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警示训诫,限期整改;对有轻微违规违纪事实但能及时纠正错误的,及时下发《监察建议书》,对部门主要领导警示训诫,责令整改,并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立案查处。今年1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人员被立案查处,受到党纪处分。
二、重点治理优化投资发展环境。针对盐场镇响洞村煤矿和街上组煤矿矛盾多发的问题,县纪委、监察局抽调公安、检察、司法、经贸、煤炭部门骨干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组,由县纪委书记亲自带队开展实地调查。摸清基本情况后,召开了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就存在的7大类问题和13项具体工作任务,向盐场镇及13个部门进行了交办,并明确了具体方法、工作措施及完成时限。通过有针对性的重点治理,理顺投资商、地方政府、当地群众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三、建立工程项目随机抽查监督机制。邀请县特邀监察员在全县实施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随机抽取若干项目,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发改、财政、审计、质检等部门配合,组成专门工作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问情况、看现场”等方式,对抽取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项目立项决策、环境评价、规划审批及执行、土地使用、安全管理、招投标、资金拨付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深入剖析检查,形成项目抽查情况分析报告,并对所检查的项目提出结论意见,对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措施,予以整改;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今年县特邀监察员在全县实施的154个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随机抽取了9个,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进行了全面深入检查,发现问题11个,督促有关部门和镇及时进行了纠正落实。
四、创新推行信访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制定并推行《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办理和信访举报人保护、奖励暂行办法》。鼓励群众进行实名举报或留有准确联系方式的匿名举报,对凡属于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四个等次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对举报人应遵守的具体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时限、反馈方式、领奖程序、举报人保护措施等,予以明确规定。《办法》推行以来,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3名,有效推动了案件查办工作和反腐败制度建设。
五、狠抓五项保障力促惩治工作。一是业务培训指导保障,针对各镇、各部门纪检监察机构人少、事多、任务重、设施差以及干部交流频繁业务水平不高的实际情况,县纪委监察局先后三次组织全县范围的纪检业务培训,同时严格执行纪委常委联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室分头包抓,强化日常检查指导。二是技术设备保障,争取财政支持,集中采购了一批打印机、扫描仪、照相机、录音笔,配发到各镇、相关部门纪委、纪检组,提供了必要的办案设备,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技术水平。三是领导支持保障,不定时约谈单位一把手,促使他们对办案工作高度重视,争取为办案工作提供最大的支持。四是安全机制保障,规范案件线索处置机制,确保案件线索从严从快安全处置;严格执行主办人制度,夯实案件查办工作责任;投资30余万元在委局机关建成两间标准化谈话室,优化办案环境;探索建立医疗保障绿色通道,保障办案安全。五是案件质量保障,严格依纪依法进行案件审理,强化对乡镇、部门案件的协审,切实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六、规范流程严格纪律处分执行。针对党政纪律处分执行不到位,特别是受处分人员职务、工资变动,奖金、考核兑现不能完全按规定执行的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召集了纪律处分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明确组织、人事、财政、编办以及纪检监察、公、检、法等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对2011年以来全县受到党政纪处分人员工资、考核执行情况及干部到岗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共调查受处分人员30人,发现问题5个,发现线索并转立案2个。同时规范了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的操作流程,即具体案件处理结束之后,由案件审理室在“操作流程表”上写明受党政纪处分情况及相关部门应执行的有关事项,然后视具体情况依次送组织、人事、财政、编制部门,由他们分别签注处理意见,加盖公章后跟踪督办、备查。上述各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将受处分人员所涉及的职务、工资变动、停发奖金及年度考核的相关资料或文件报县纪委监察局审理室,统一装卷归档,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