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巴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省、市纪委会精神,围绕“三转”聚焦查办案件主业,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积极履行监督责任,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一、明晰职责,强化组织协调。积极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印发《镇巴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出台《镇巴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对两个责任进行细化,制定量化标准和考核办法;印发《2014年镇巴县反腐倡廉责任分工》,从六大方面54项具体工作上全面落实8名县级领导、10个牵头部门的任务;召开县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明确2014年的工作思路和工作任务;围绕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转职能调整优化内设机构,加强办案力量,将行政审批事项向编办进行移交,将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69个议事协调机构精简调整为9个,聚焦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业,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到令行禁止;通过廉政谈话、廉政鉴定、婚丧嫁娶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会述廉以及开展警示训诫等制度约束,不断强化党内监督力度;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先后两次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对全县23个后进村三委负责人、全县党务工作者、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三期党风廉政建设知识培训,建立镇巴县廉政书画展览馆,2000余名党员干部观展并接受廉洁从政教育。
二、聚焦主业,强化执纪问责。镇巴县纪委把案件查办工作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中心任务,继续实行监督检查、纠风治乱、专项治理、案件查办工作的联动机制,整合办案力量,形成反腐合力;在转职能上,对内设机构进行调整,新成立纪检监察二室,从机构、人员上向案件查办工作倾斜,充实、扩大办案力量,同时争取财政支持,在委局机关建立两间标准化办案谈化室,实行办案谈话全程录相监控,既增强了查办案件的震慑力,又规范了办案程序,保障了办案安全,为各镇纪委及县直部门纪检组配备了照相机、录音笔、打印机等相关办案设备,改善了办案条件;在拓宽案源渠道、搜集案件线索上,健全信访工作网络,畅通信访举报诉求渠道,主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财政等部门沟通和联系,灵通信息,通过专项治理、监督检查以及开通民情信访举报直通车的形式发现案件线索,并强化线索管理,实行分类处置;通过强化办案培训、领导靠前指挥、深化协作区办案加强办案安全管理,严明办案纪律,规范办案程序,加强内部监督,落实办案安全检查制度和主办案件责任人制度;制定单独的考核办法、提高案件考核分值,建立通报激励机制,实施“一票否决”,加大案件考核力度。同时,规范流程,严格纪律处分执行。对2011年以来全县受到党政纪处分人员工资、考核执行情况及干部到岗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共调查受处分人员30人,发现问题5个,发现线索并转立案2个。县纪委、监察局召集纪律处分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明确组织、人事、财政、编办以及纪检监察、公、检、法等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起长效机制。截止10月底,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信访线索79件,了结7件,转立案72件,结案72件,处分72人,其中党纪处分63人,政纪处分10人,双重处分1人;涉及乡科级干部5人,挽回经济损失63.19万元。
三、围绕重点,强化监督检查。通过转方式从经济管理社会发展事务过程监督中抽出身来,更加注重倒查追责,把暗访作为一种主要的监督方法,提高执纪监督的主动性;狠抓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在清明、五一、端午、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五个一批”活动,以明察暗访为重点对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节假日值班、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接待、公款购卡、公款旅游、大操大办酒席等情况进行督查,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从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民生项目密切相关、权力集中的部门负责人,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以及人、财、物等业务处置的重点环节及具有相关处置权的关键岗位,项目建设管理、工程招投标、土地经营性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移民搬迁等重点领域的干部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动态预警,对在廉洁从政、工作作风、道德品质等方面有苗头性问题或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时,向单位或个人下发《党风廉政风险预警告知书》,对科室及项目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警示训诫,限期整改;对有轻微违规违纪事实但能及时纠正错误的,及时下发《监察建议书》,对部门主要领导警示训诫,责令整改,并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