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镇巴县纪委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适应“四个新常态”,保证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是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一步督促各镇、部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配套制度,跟踪督促落实;加快全县纪检机关转变监督方式,从经济管理社会发展事务过程监督中抽出身来,更加注重倒查追责。
二是适应依法治国新常态,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反腐相统一。加大自办案件的查处力度,全力突破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规案件,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力抓好安全文明办案工作,严守办案纪律、保守办案秘密,绝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牵头协调作用,有效整合组织人事、审计等监督力量,强化与公、检、法等司法部门沟通衔接,增强执纪监督合力。
三是适应作风建设新常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牢记习总书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和王岐山书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常态化要求,勇于监督、善于监督、敢于监督,争取有效推进全县作风的明显好转;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加对大享乐主义、奢糜之风的跟踪督查力度;针对八项规定、“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章立制,尽快制定出台《镇巴县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严格落实问责,正风肃纪。
四是适应廉洁自律新常态,正人先正己。纪检监察系统从中央到省市都在狠抓自身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一系列禁令,筑牢自身思想防线,做遵章守纪的模范;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对保密意识不强、工作效能低下、失职渎职、违纪违规行为果断坚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