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纪委、监察局紧抓四个关键点,将“文明执纪、安全办案”理念落实到查办案件工作中,确保安全文明办案。
一是立足“核准”点。规范案源线索处置,以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可查性、关联性和针对性为抓手,在早预判、早报告、早解决上做文章,把大量的精力放在前期排查、摸底工作上。做到关注重点领域,抓住重要环节,取到关键证据,为领导的决策提供充分的依据,为案件的突破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量化“标准”点。严格按照上级纪委关于办案场地安全建设的相关要求,进行标准化谈话室建设,投资30余万元建成两个标准化谈话室,配备先进的办案设备,提升办案现代化水平。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贯穿于查办案件的全过程,对办案场所、安全措施、调查程序、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等执行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当场予以纠正。
三是健全“规范”点。近年来,镇巴县纪委对不适应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制度及时进行了修订。先后完善了《镇巴县纪委案件主办人负责制度》、《镇巴县纪委案件保密制度》、《镇巴县纪委监察局案件督办工作制度》、《镇巴县纪委监察局办案人员十不准规定》等多项制度,为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奠定了制度保障。
四是凝聚“合力”点。在坚持纪委牵头组织协调开展反腐败工作的前提下,充分整合力量,牢牢把握主动权,注重与法院、公安、检察、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做到优势互补,形成办案的整体合力,调查中适时介入,绝不大包大揽;调查后及时移送,绝不拖泥带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