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强化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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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压减财政结余结转,切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近期镇巴县出台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

该《办法》完善了财政支出责任制度,建立了部门结余资金与部门预算相挂钩的联动机制,对预算单位当年和历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的管理、审核确认、使用、监督等环节做了详细规定。并明确规定单位基本支出结余结转资金,县财政按照不低于20%比例对其进行统筹,作为安排该单位下一年度基本支出预算的财政拨款收入;结转超过两年的项目支出资金,原则上应调入公共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办法的出台对于强化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有效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