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四强化”严格财政预算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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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镇巴县围绕“收足、管好、用优”财政资金的总体原则,强化责任落实、增量控制、绩效提升、刚性管理四项措施,编优部门预算,严格财政预算管控,确保有限财政资金效益的发挥。

强化责任落实。财政部门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县直各单位作为部门预算编制的责任主体,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预算编制工作负总责,亲自过问,切实把预算编制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选派得力的经办人员,认真测算收入来源和支出需求,确保预算编制全面准确,按时保质完成预算编制任务。

强化增量控制。各部门认真落实“两个一律”和“两个只减不增”要求,即“各部门一律不增专项、现有专项一律不增加额度”,“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一般性支出只减不增”,从严压缩一般性支出,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

强化绩效提升。县级所有部门项目支出中单项金额超过30万元的,要附项目建议书提出具体的项目、目标和实施计划,否则财政不予安排资金;上年度安排项目没有达到效果的,下一年预算予以撤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强化刚性管理。要求各部门准确把握预算政策,明确支出测算口径,实事求是地提出支出需求,除特别重大事项以外,其它增支在执行当中一律不追加,坚决克服“办一件事要一笔钱”的弊端,提高预算到位率,增强预算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