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是典型的“早餐型”财政,自给率极低,近年来,该县积极探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注重资金安全的同时,狠抓绩效管理,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一是所有专项资金必须统一管理。从2009年开始,县财政局将涉农补贴、社会保障、财政扶贫、基本建设、企业专项补助、危房改造等各类专项资金统一纳入县级预算执行系统管理,相关业务科室及单位管指标管项目,国库科管理资金,实现了管钱与管事相分离;每拨付一笔资金,至少有3名操作员在“预算执行系统”操作,才能将款拨付到项目单位账上,从源头上健全内控制度规范了资金的管理。
二是不断规范专项资金拨付流程。明确了项目单位拨付资金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拨付比例等,做到项目单位用款有计划、财政部门拨款有依据、拨付资金手续齐全。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进度,及时拨付专项资金,完工一批验收一批,确保项目推进。
三是财政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专项资金,应以“一卡通”或“一折通”等支付方式,直接支付到受益对象手中。对补助对象明确、用途单一的专项资金,实行“报账制”支付方式。对货物工程、购买服务等大宗项目支出,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大额项目资金直接支付到施工单位,减少资金流转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减少预算单位支出的随意性,有效防止财政专项资金被挪用、被截留、被挤占等现象,有效控制财政专项资金流向。
四是实行专项资金动态管理,强化网络监控。按照“金财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建立了以县财政局为数据中心,横向连接县信用联社、农业银行和资金项目管理部门,纵向连接上对省市,下对各镇的财政专用网络系统。为实现财政资金支付、资金清算、会计核算、信息反馈的科学管理和高效运行提供了安全、便捷的技术支撑。加快了财政资金动态监控体系建设步伐,强化了专项资金全过程监管。
五是规范报账程序。对农林水、扶贫、国土等涉及专项资金较多的部门,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程序,每项资金报账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再次复核报账,对不合规的支出发票不予核销,坚持杜绝项目外开支,确保专款专用。
六是加强项目决算管理。对基本建设类项目,我们坚持“先审计后批复”的原则,明确了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审核批复权限,确保项目单位决算编报及时、数字真实、内容完整。
七是严格项目绩效考评机制。在实施项目考核验收时坚持绩效考评,对项目的实施、档案资料的管理以及带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综合考评。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绩效奖罚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今后安排专项资金和项目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八是加强日常财务监管。落实专人联系项目单位,指导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会计制度,专款专用;在项目建设过程,不定期的对项目进度进行抽检和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加强财务管理,集中举办会计业务培训班,对项目单位的会计进行业务培训,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