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为更好的考出非量化指标工作成效,特制定《镇巴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采取“定性评档按档赋分双印证”办法,有效拉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分差,提高考核工作的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
一、纳入非量化指标
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考核内容,2013年度共纳入7个单项非量化指标: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及精神文明、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统战、党管武装、工会工作。
二、定性评档按档赋分
非量化指标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对应分值区间为:96分及以上至100分评为优秀, 81分及以上至95分评为良好,60分及以上至80分评为一般,60分以下评为较差(赋分保留1位小数)。评定优秀档次数量,控制在参与年度各类别考核对象总数的30%以内。
按照年度综合考核类别划分,对21个镇、县委党群口21个部门、县政府口29个部门、20个驻镇单位的单项非量化指标,在县涉考指标职能部门和年度综合考核组考评时,各单项非量化指标分别评定出不超过6个、7个、9个、6个优秀等次,其余为良好及以下等次,并赋予相应分值。
三、双印证评定办法
分别由考核组和涉考职能部门采取“双印证”的方式进行等次界定和公正量分。真正做到标准统一,确保考核组和涉考职能部门更好的履行职责,对被考核对象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
首先,涉考职能部门通过平时掌握情况,对被考核对象作出等次划分,并对应各等次分值区间予以赋分,形成部门平时考核结果,然后提交县考核办予以封存。以上7个考核指标部门,既是该项指标的主管部门,同是也是被考核单位,在履行“裁判员”的同时,还是“运动员”。全县的此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反映该部门一年来抓工作的成效。因此,该部门在自定等次并赋分的时候,如评为优秀,量分必须取全县被考核单位(即镇、县直部门)该项考核指标优秀等次的平均分值。
然后,年度综合考核组依据各单项考核办法,通过实地考核、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被考核对象作出等次划分,并对应等次予以赋分,形成考核结果,会同其他单项考核结果一并提交县考核办汇总。
最后,县考核办依据职能部门和综合考核组提供的单项目标考核得分,以各占5:5的权重计算该单项目标得分,进行年度综合考核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