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治理“四风”,去年以来,该县先后制定出台或补充完善了一系列针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管理使用“三公经费”和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办法,强化制度执行力,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厉行节约效果显著。
一、全面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完善《镇巴县县直部门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公务接待范围、住宿和用餐标准、陪餐人数、禁烟禁酒、审计监督、责任追究等。拓展公务接待“廉政灶”范围,在过去21个镇全面推行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今年在县上四大家和十余个县政府工作部门推行了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迎接上级检查,一律在机关“廉政灶”用工作餐。(112.5万)
二、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和管理使用。坚持《镇巴县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推行公务用车购置由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审批备案制度,从严控制车辆编制和购置标准;实行公车处置、报废在县公车办核准、备案制度,杜绝国有资产流失;在全县统一实行单车里程耗油限额和定点加油制度,超额部分由使用人员自行负担;严禁领导干部和驾驶人员公车私用,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违者一律从严处理。
三、创新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制度。该县今年更新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因公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出差人员行政级别和出差地,按照就低原则实行限额报销和定额包干,超出部分由本人负担。制定出台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移动通讯费用限额报销办法》,按照领导干部行政级别和工作特点,共设置9个等级限额,采取超限自负、余额不补的方式予以核销;同时明令禁止各级领导干部用公款购买通讯工具,严禁用现金形式发放通讯费,严禁一机多挂,严禁将通讯费用转嫁到其他消费项目,严禁在企业、下属单位和服务对象中报销其通讯费用;领导干部通讯费用凡是被纳入公务报销的,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不能影响工作,造成失误的,将实施责任追究。
四、有序推进 “三公”信息公开。今年十一月,该县20个政府工作部门按照《镇巴县公务信息公开办法》,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了2013年前三个季度的“三公经费”,有的部门还附上了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廉政巡察报告,主动公开接受全县人民监督。
上述制度的推行,有效遏制了奢侈浪费行为,该县“三公经费”大幅度降低。据初步统计,今年一至十一月,该县县镇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用比去年同期下降142.5万元,公务用车开支节省117万元,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降低4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