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四规范”强化保障房建设分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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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镇巴县始终从“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的高度出发,坚持把保障房建设纳入每年为群众办实事的首位,在保障房建设分配过程中,始终坚持做到“四规范”,确保项目建设成为廉洁工程、民心工程。

一是规范操作程序。对住房保障申请对象进行调查核实,落实“三审核、三公示”机制。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县纪检、监察等部门提前介入、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把好关、尽好责。同时,坚持“问计于民”,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定期公布廉租住房有关情况,让群众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廉租住房分配实行公开抽签抽号,做到公开、透明。

二是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把好资金拨付关,做到专款、专户、专用,会计定时核算、领导限额审批、支出按量划拨,对下拨资金、预算资金、专项资金全程监控,严格监管,确保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杜绝滞留、截留和挪用现象发生做到准确、及时、足额并及时备案公布,确保廉租房建设成为廉洁工程。

三是规范工程管理。在强化工程进度的同时,严把工程质量关。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狠抓施工现场管理,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施工现场监督体系;强化工序验收,严禁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加强水泥、钢材等建材进场复检工作,有效杜绝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对所有保障性住房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制度,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出现分户验收质量不合格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四是规范分配程序。制定了《保障性住房实施办法》、《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规定》《廉租住房分配管理办法》、《廉租住房抽签分配程序》等规章制度,严把保障对象准入关,无论是廉租房还是经适房保障对象,始终严格落实社区初审、部门复审,县住房保障办公室审定的三级审核制度,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租”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引入公证及纪检监察等监督机构全程介入机制,全部通过抽签方式取得入住资格,确保审定保障对象整个过程公开、公正、公平。同时,全面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后期使用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退出、轮候机制的有序循环。

截止目前,镇巴累计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1553套,其中:廉租房359套、经济适用房162套、限价商品房202套、公共租赁房34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242套,林业棚户区改造248套。已有585户城市低收入无房户或住房不达标低收入群体,通过抽签方式分得廉租房301套,公共租赁房284套并正式入住。在2009至2013五年的廉租住房抽签分配过程中,没有一起因分配不公而引发上访,赢得了广大低收入群体的充分信赖,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