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强化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镇巴县住建局、招标办、监察局等职能部门创新管理,实现五个转变,切实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全方位监管。
从“管理混乱”到“备案入库”
为实现对中介代理机构和项目经理的监管,镇巴县招标办要求凡是在本县进行招投标活动的中介代理机构和项目经理必须进行备案,将公司营业执照、各类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等相关证书在招标办进行备案;招标办和监察局共同筛选出资质齐全的中介代理机构和项目经理,录入电子信息库。
从“选择无序”到“随机抽取”
政府投资100万以上的项目必须按正规招标程序在市交易平台上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实行随机抽取,招标人在县招标办采用电脑“随机抽取”的方式从电子信息库中抽取中介代理机构。对于投资100万以下采取委托邀请招标的项目,在项目实施单位自愿的前提下,从电子信息库中抽取三至七名无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与投标,有效的杜绝了围标行为。
从“惩戒无力”到“严格奖惩”
针对中介代理机构及项目经理行为缺乏管理和约束的问题,县招标办制定奖惩措施,明确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处罚标准。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对违反工程建设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中介公司及项目经理,经举报调查属实的,立即清理出库,并在县政府门户网上通报,半年内不得在全县从事招投标事宜。
从“监督单一”到“合力监督”
在以往的监督中全部由监察局负责,形成了监督单一的局面。为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履行好监督作用,同时解决监察局干部在监督中既充当“裁判员”,又充当“运动员”疲于应付的问题。该县对投资300万以下的建设项目,由各部门纪检组或镇纪委现场监督,县监察局只负责所有建设项目资料的前期审查、中介公司、项目经理随机抽取的监督,以及违纪违规的查处工作。县监察局定期组织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其业务能力和水平。
从“断层监督”到“立体监督”
为解决好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断层的问题,县监察局严把前中后三关,实现全方位立体监督。招标前,县监察局认真审查前期备案资料,对未报资料和资料不完备的项目,一律要求暂停招投标;在中介公司、项目经理的抽取环节,派专人进行监督。招标中,按照不同投资额派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现场监督,对专家抽取、招标文件密封、项目报价进行监督。招标后,对于投资1000万以上的项目,实行派驻监督检查组进行定点监督,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对1000万以下项目,采用联组巡查的方式,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纠正处理。 截至目前,镇巴县已运用该程序对74个项目进行了监督,节约财政资金约400万元,节支率达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