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内外兼修,多方协作”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治理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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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为切实优化工程建设发展环境,镇巴县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把握工作重点,部门联动,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强化制度建设,从内外环境同时“用药”,保证今年专项治理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组织领导有力。该县结合张书记讲话精神和去年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治理情况,调整充实了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委书记任组长,政府县长、县委副书记、政府常务副县长、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察局)、检察院、法院、公安、财政、司法、经贸、国土、住建、水利、交通、审计、工商、国税、地税、环保、物价、煤炭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由县监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整治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

二是安排部署及时。该县于225日召开了由各部门、镇、部分村参加的全县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大会。会上,县检察院、公安局、监察局等成员单位分别结合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汇报了去年以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困难,并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县委书记在听取汇报后,根据前一阶段的工作成效,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三是工作重点突出。该县针对煤矿、非煤矿山和重点项目建设中矛盾多发的问题,抽调专人开展实地调查,梳理有价值信息。根据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于48日,召开了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就存在的10个具体问题和工作任务,向7个镇及12个部门进行了交办,并明确了具体方法、工作措施及完成时限。同时,要求各相关单位对此次交办的工作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落实专门人员,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工作节奏,严格落实到位。县专项整顿办已建立台账,逐一强化督查。截至目前,各项任务均按要求按时办理。

四是强化制度建设。我县针对专项治理和案件查办工作中暴露出的的薄弱环节和管理盲点,由县纪委牵头制定出台了《镇巴县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对有资质的中介代理机构进行备案,以抽签的形式进行有序竞争,促进中介市场良性发展,有效解决了中介代理行业混乱无序、恶意竞争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工程建设内部环境。同时,该办法还对招投标中涉及的一些具体问题提出了要求,对不同投资额项目的招标程序进行了规范、对监督人员职责进行了明确,有效的杜绝了在以往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招标程序模糊和监督人员即充当“裁判员”又充当“运动员”的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在招投标环节腐败的发生。

截至目前,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程建设环境问题7个,查处案件715人,党政纪立案2案,司法立案2案,治安处罚3案;县纪委监察局严格按照《镇巴县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对15起招标中介代理公司进行了随机抽取确定,营造了公平公开的竞争环境,为招标方节省开支120余万元。(镇巴县纪委 朱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