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助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镇巴县结合本县实际,强化工作机制,对2013年全县确定的42个重点建设项目、14个重大前期项目建立八项推进机制。
一是建立领导包抓责任落实机制。对今年实施的42个重点建设项目,14个重大前期项目,继续实行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大班子县级领导包抓责任制。严格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推进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每个项目都确定一名县级领导包抓,各项目主管部门为项目的主抓部门,其它相关单位为项目配合部门,项目实施单位领导为项目建设的主要责任人,通过层层夯实责任,明确目标任务,促进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是建立优先服务机制。为确保重点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各包抓领导、项目主抓部门、项目单位形成联动机制,政府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力保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促使资源要素优先向重点项目倾斜。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坚持特事特办、快事快办原则,采取并联审批和开通绿色通道等方式,为重点项目提供优质高效、价格优惠的服务。
三是建立月推进日机制。每月10日前召开项目推进日会议,对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协调解决。会议由项目推进日会议由包抓领导召集,项目主抓单位和涉及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各项目主抓单位必须在每月30日前,列出主抓项目推进日会议需协调事项清单及具体解决方案,做好会议召开前的各项筹备工作。推进日会议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由召集人审签后印发执行。在下次推进日会议上,相关单位重点汇报落实情况。
四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对涉及范围广、部门多、推进难度大、进展缓慢的项目,实行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总召集人,县政府办主任和县发改局长为召集人,联席会议由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联席会议由县发改局(重点办)负责筹备,召开会议前列出主抓项目推进日会议需协调事项的明细清单及具体解决方案,报召集人进行审定,并做好会议召开前的各项筹备工作。联席会议可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主要研究协调全县推进重点项目工作,协调统一各部门制定的投资政策,协调投资和重点项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由召集人审签后印发执行。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联席会议纪要落实情况,由县发改局(重点办)每月进行通报。
五是建立定期调度通报机制。严格落实项目推进周报告、月通报、季汇报制度。各项目单位确定一名重点项目联络员,坚持每月25日前向县重点项目办报送建设进展情况,主动与包抓领导联系,争取多方支持。周报告:各项目主抓部门逐一疏理本部门项目,按照项目进度、资金使用、时间节点、存在问题、下周推进措施等以书面形式于每周五17:00前向包抓领导和县发改局(重点办)报告。月通报:每月5日前,县发改局(重点办)将上月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存在问题等进行汇总,通过《镇巴发改动态》向全县通报。季汇报:每季度县委、县政府召开一次重点项目工作汇报会,听取县级领导包抓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下一步推进措施。县重点项目定期深入一线对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密切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和实物工作量,每月调度汇总,实行台账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记录在案,根据职责和权限,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限期整改,并要跟踪问题解决的进度和结果,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六是强化观摩点评机制。每年5月和11月分别组织一次全县性重点项目观摩点评活动。活动由县委、县政府领导,邀请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和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现场观摩点评重点项目的建设情况观摩活动结束后召开总结汇报会,由观摩的全体人员参加,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牵头筹备。
七是建立挂牌督办机制。县纪委(监察局)、县发改局(重点办)要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考核办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联合进行定期跟踪检查,实地核查现场推进,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久拖无进展、群众意见大、引起上级领导高度关注或媒体曝光批评的项目,实行挂牌督办。对纳入挂牌督办范围的重点项目,县发改局(重点办)建立挂牌督办台帐,明确办结时限,实行挂牌销号。对不能限时销号的,县纪委(监察局)、县发改局(重点办)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考核办进行联合督导,必要时驻员督导。被驻员督导的项目主管部门,要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书面检查,并取消该单位综合评优资格。
八是建立目标绩效考核机制。对重点项目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各镇和部门目标考核内容,与年终目标绩效考核“挂钩”。强化责任追究和考核奖罚,对任务完成好的部门和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完不成任务要求的,予以扣分处罚,视其后果影响程度追究责任。 (镇巴县纪委 张兴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