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镇巴县纪委、监察局创新工作机制,破解办案难题,办案工作的治本功能明显发挥,干部违纪违规问题逐年减少。今年信访总量比去年同期下降49%,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信访量下降37%。
一、建立反腐败案件协调领导机制,形成办案工作合力
成立了由纪检监察、公、检、法机关和审计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全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各执纪执法单位办案工作,优化办案资源,整合办案力量,有效地解决了过去办案单位各自为阵甚至互相掣肘的问题,密切了各办案单位的关系,反腐败工作合力明显增强。今年,群众举报一基层粮站原主任袁某贪污挪用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和职工集资款,用于个人投资。县纪委初核发现袁某有重大犯罪嫌疑。经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县检察院接案后经多方努力,终于在渭南将袁某缉拿归案,并查实袁某挪用公款购买体育彩票22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二、建立信访举报检索受理机制,规范信访件核查标准
探索建立了信访举报“三查两议一提醒”工作机制, “三查”即署名反映的必查,上级批转的必查,群体性事件背后的利益驱动因素必查;“两议”即没有署名的信访件和网络等媒体上反映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在一起碰碰头、议一议;“一提醒”即实施重大项目必须按照《镇巴县关于在重大社会活动和经济管理工作中实行预警提醒制度的意见》,对涉及工程建设和重大社会活动的有关人员警示约谈、廉政提醒。这一工作机制的推行,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如群众在网络上反映农村低保政策落实中存在暗箱操作、执行不公的问题,县纪委立即召集县民政局和被反映镇负责人开会研究,调查结束后第一时间公开了核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了群众关切,一些基层干部工作中的偏差得到了及时纠正。
三、建立协作区办案机制,提高基层办案工作能力
积极推行办案协作区制度,并结合实际扩大了协作区范围,把全县49个县级部门、17个省市驻镇单位和21个镇划分为五个协作区,由县纪委常委分别担任案件协调指导组组长,具体负责协作区办案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群众举报巴庙镇刘家湾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郑某虚报冒领惠农资金。考虑到举报信反映的是涉农资金问题,且时间跨度长,单靠巴庙镇一家查办难度较大,县纪委决定由办案协作区查办。协作区抽调县纪委、长岭镇、渔渡镇共5名纪检监察干部组成调查组,仅用两周时间,就查清了郑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报冒领、克扣、挪用相关惠农资金17055元的违纪事实。几年来,县纪委、监察局运用办案协作区共查办案件7案9人。办案协作区制度的推行,既在实战中培训了干部的办案能力和水平,又有效克服了传统办案方法因人手不够无力办、能力不高不会办、碍于情面不好办、阻力较大不敢办等难题。
四、建立受处分人员教育回访机制,努力教育挽救干部
针对一些受处分人员口头上接受处理,但心存怨恨、口服心不服较为突出的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制定出台了《镇巴县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制度》,对受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定期开展回访教育,详细掌握回访对象的思想状况,坚持关心、鼓励、疏导、帮助四结合,教育其把改正错误的愿望化为努力工作的实际行动。几年来先后开展回访教育50余人次。这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改变了过去党员干部对纪检监察机关只会“处理人、收拾人”的片面认识,树立了纪检监察机关关心、爱护干部的形象。
五、建立办案效果扩展运用机制,不断增强查办案件治本效果
对查办的案件,帮助发案单位认真分析原因,找出薄弱环节,并监督其完善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有效地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效果。几年来,县纪委、监察局共督促发案单位针对存在问题,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144项。同时 ,将典型案例及时纳入全县廉政教育的教材体系之中,通过开展以案说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专题教育活动,达到案件查办惩处和预防、治标和治本的双重功效。
(镇巴县纪委 刘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