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推行以来,镇巴县一直坚持抓好述廉前的巡察工作,今年述廉巡察工作突出“四新”。
一是增加述廉对象数量和述廉方式。今年述廉对象由往年的3个镇、2个县直部门的8名党政主要领导增加到4个镇、3个县直部门的11名党政主要领导。述廉方式由往年的现场述廉增加为书面述廉和现场述廉两种方式。
二是扩大了述廉对象的公示范围。今年我县改变了已往以文件形式进行公示的做法,对11名述廉对象情况在县纪检监察网站、政府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三是增加了专项经济审计环节。为了突出述廉巡察效果,在今年的述廉巡察中,我县对述廉对象任期内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和“三公经费”开支等情况委托审计部门进行了专项经济审计,审计情况将纳入述廉报告之中。
四是在巡察中严格审核述廉报告。今年我县对述廉报告篇幅做出了“5:2:3”的硬性规定要求:即述廉报告中总结个人履行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情况占整个报告篇幅的50%,查摆存在的问题占20%,提出今后的整改意见和措施占30%。对述廉报告内容不符合要求、篇幅不达到规定、回避矛盾、缩小问题的,巡查组在巡察过程中提出明确意见,要求在述廉大会召开前进行修改完善并送县委。
(镇巴县纪委 贾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