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综合施治全力加强单位小资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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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一些单位价值高、体积小、移动性强的数码产品、办公产品等在悄然流失,给单位造成一定的损失。怎么管理好这些小资产,镇巴县积极思考,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管。

对单位小件固定资产或价值较低的固定资产,如单位公款购置或上级配发或接受捐赠的手机、照相机、摄像机、GPS定位仪等资产,其价值在800元以上,或者价值低于800元但使用期限在两年以上的,单位应按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据实登记入账,明确使用人的管理责任;同时将该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使用人进行编号录入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单位每年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使用期满或报废报损,需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实批准后方可调整相应会计账务;对因使用人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或丢失的,由使用人照价赔偿。

 

                           (镇巴县纪委   涂立洲  蒲元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