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规划促责任落实。针对恢复重建工作目标任务,制定了详细项目规划,严格执行县级领导包抓、县级部门主抓、乡镇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对灾后重建过程中的综合协调、交通、水利设施、灾民房屋、县城排(污)洪设施、电力通讯设施及学校医院的恢复重建以及农作物补植补种、地质灾害治理、工矿企业恢复生产、信访维稳、灾后重建督查等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
二是抓稳定促和谐。针对灾后重建项目多,移民户、拆迁户多,热点难点问题多的实际,正确处理受灾群众的上访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尽量给群众满意答复。妥善解决广大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稳定灾民情绪。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对发生的涉及受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救灾物资安全和干扰、危害灾后重建的案件。做到快速查处、从严处理。
三是抓宣传促氛围。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调动全县干部群众的重建工作积极性。动员和组织广大受灾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克服“等、靠、要”思想,积极恢复生产。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鼓舞士气,形成全社会关注恢复重建,各方面全力投入恢复重建,人民群众自力更生积极恢复重建的浓厚氛围。
(镇巴县纪委 张兴陆 何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