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新五项制度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覆盖城乡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强药品质量监控,规范医疗用药行为,合理确定药品价格,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近日,镇巴县扎实安排部署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以下简称“三统一”)工作。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将药品“三统一”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效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着力推进药品购销体制机制创新,建立遏制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竞争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依法监督、公平公开、竞标竞价、合同配送”的基本原则,在所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实行药品“三统一”,实现全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同质同价,保证医疗用药需要和安全,让城乡群众用上放心药和价格合理药。
三、工作步骤。此项工作从2010年7月开始,2011年1月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准备动员阶段(2010年7月至2010年8月):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工作制度和相关细则,进行层层动员部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配送企业遴选阶段(2010年9月):县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采用公开条件、公平竞争、面向全国、公开进行的方法,完成配送企业遴选工作,报市药品“三统一”办公室备案。
(三)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阶段(2010年10月至12月):组织配送企业与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合同,监督实施药品配送。组织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定期修订完善相关规定。
(四)总结经验阶段(2011年1月上旬):总结工作经验,完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县上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发计局、财政局、人劳社保局、监察局、工商局、广电局、县政府法制办、物价局为成员的镇巴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全县药品“三统一”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广电局负责药品“三统一”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发计部门负责参与制定药品“三统一”工作的政策、规定,协调有关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工作进行监督,受理有关投诉、申诉、举报,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查处;财政部门负责经费保障;人劳社保部门负责相关医保事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督促基层医疗机构做好统一配送实施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遴选药品配送企业,组织统一配送工作,受理药品质量方面的投诉、举报和查处;工商部门负责对配送企业、医疗机构违反合同的行为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进行监督查处;县政府法制办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对执行情况依法进行监督;物价部门负责对药品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价格方面的投诉、申诉、举报和查处。
(三)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医疗机构和药品配送企业的不良记录公布制度;药品配送企业的评价退出机制以及药品统一配送考核评估制度,在工作过程中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药品“三统一”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营造推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使药品“三统一”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好群众的健康权益。
(镇巴纪委 张兴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