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镇巴县纪委监察局召开会议并发文,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职工在抗洪救灾及恢复重建工作中认真履职。
一要严明政治纪律。充分认识抗洪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抗洪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作为当前的突出任务,高度重视,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和驻在部门领导,精心组织安排,落实具体责任,迅速投入到抗洪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各项工作中去。
二要严明工作纪律。在抗洪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紧盯雨情、汛情、灾情,深入到抗洪救灾第一线及时排查隐患,转移群众,坚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争做“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履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为抗洪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要加强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抗洪抢险救灾资金和物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监督,确保及时用于抢险救灾工作中,对截留、挪用、贪污、私分、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或随意套取、挥霍浪费救灾款物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无论涉及那个部门,哪个人,都要从严从重,严肃查处。对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导致恶性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的乡镇和部门,以及擅离职守、工作不力、贻误抗灾救灾工作的人和事,要从严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确保抗洪救灾、灾后重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镇巴县纪委 李兴林 涂立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