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6日洪涝灾害发生以来,镇巴县纪委监察局先后出台了《关于严肃纪律确保防汛抗洪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严明防汛抢险救灾重建工作纪律的通知》,两项纪律分别就抗洪救灾的政治、工作、财经纪律和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职责任务予以明确规定,为确保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救灾款物分配发放、受灾群众妥善安置,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抗洪自救、抗洪救灾期间工作要求等提供了政治和纪律保证。期间,共深入防汛办、县城及周边地区重灾区检查指导值班备勤、抗洪抢险、撤离安置、岗位履职情况20多次,电话督查值班上班情况9次,组织工商、物价部门打击哄抬物价专项行动1次。
(镇巴纪委 涂立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