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村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夯实村干部履职责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村级事务公开透明,镇巴县泾洋镇在村级(社区)组织中开展了“四报告一评议”活动。即:
报告三项国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每月村(社区)“两委”干部要就本村(社区)计生、国土、环保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是就违反计生、国土、环保三大国策的人和事向镇党委、政府进行报告。
报告社情民意的异常情况。村“两委“要随时就异常矛盾纠纷排查处置情况,重点是个人与个人、个人与集体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及处置情况,农村思想异常、有犯罪倾向的高危人员摸排处置情况,可能危及农村弱势群众生产生活生命安全的处置情况,影响农村稳定和谐的各种异常情况向镇党委、政府进行报告。
报告安全隐患的苗头情况。村“两委”要随时对村级道路运输、学生安全、防汛抗旱、突发自然灾害等危及公共安全苗头性问题应对处置情况向镇党委、政府进行报告。
报告包村干部履职情况。每月包村干部要就包村履职情况进行报告,重点是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廉洁勤政、为民服务态度等情况要向镇党委、政府报告。镇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完善包村干部管理考核。
每年底,镇党委、政府组织本籍“两代表一委员”及群众代表对村级组织工作落实情况及“四报告”落实情况进行评议。
(镇巴县纪委 吴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