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巴县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建设进程,结合实际推行了“四议三定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机制。这一举措,是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的又一制度创新。
“四议”即:村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三定”即:议事定内容、议事定时间、公开定方式;“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一监督”即:村民监督委员会对议办事项进行全程监督。
“四议三定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机制决策的内容主要包括: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村集体资产购置与处理,集体资源的开发、承包、租赁、出售、流转;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村组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的规划、报批;生育证发放对象、优抚对象、低保户、五保户的确定;救灾、救济、扶贫、助残等款物的分配、发放;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承包、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村集体大额资金的使用、支出等事关村民切身利益和全村经济发展稳定的事项。
“四议三定两公开一监督”的程序是: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公开决议和实施结果、民主监督。
(镇巴县纪委 吴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