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中省转移支付力度的逐步加大和各类惠民政策的相继出台,资金支持的力度越来越大,支持范围越来越广。因此,抓好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规范使用尤为重要。镇巴财政部门从制度建设着手,抓日常管理、支出管理、会计核算、监督检查等关键环节,强化专项资金管理。
一抓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镇巴县县级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办法》、《镇巴县财政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镇巴县惠民资金监督检查办法》等管理办法和制度,会同代理金库、清算银行等金融机构制定下发了惠民资金清算办法、支付办法、会计核算办法等具体操作办法及工作流程等一系列制度,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已建立。
二抓日常管理。实时做好资金指标台账管理工作,建立了与开户银行、业务科室的对账制度,明确了对账时间、要求、责任和差错处理方法,做到库款、指标、金额相互衔接一致;加强银行账户管理,严格控制新开设账户,推进账户归并工作,并建立了财政资金账户管理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建立了专项资金基础信息档案制度,将各类专项资金相关管理制度性文件按业务管理科室分类装订,将上级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文件和本级下达的指标文件按业务管理科室分类对应装订归档,将“请拨单”与拨款凭证一起作为会计凭证附件装订,使各类专项资金基本信息清晰明了,便于查询和考核。
三抓支出管理。严格遵循“按预算、计划拨款,按规定的预算级次和程序拨款,按事业发展和工程进度拨款,按确定的支出用途拨款”原则,规范资金支付业务操作流程。各业务科室及单位根据下达的项目资金文件及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单位提出的资金拨付计划进行审核,提出资金拨付意见,国库科复核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再拨付资金;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了惠民资金直接支付和“校财局管”。
四抓会计核算。财政专户资金统一归口国库科管理后,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及会计电算化的要求,结合各专项资金的管理特点,统一了核算办法,有效的提高了核算的效率:对上级已出台各项专项资金会计核算制度的,按制度规定执行;对未具体规定核算制度的专项资金,实行统一核算方式、统一核算科目;对各项专项资金按项目实行分账核算,必须明细核算到项目和部门。
五抓监督检查。建立了内部制约机制,实行资金拨付与会计核算相分离,对拨款印鉴、支付票据实行分离管理,按各岗位职责权限,实行资金拨付、复核、稽核、账务等分工负责制。以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改革为契机,运用“县区财政管理预算执行系统”等系统平台为基础,逐步建立了内部监督和对外监督相结合、动态监控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检查处理和跟踪问效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机制,为财政资金全过程的安全运行保驾护航。
(镇巴县纪委 涂立洲 蒲元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