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坚持政府引导、分级负责、农民自愿、上限控制、财政补助的原则,探索建立新形势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有效机制,通过一事一议、财政补助等办法,鼓励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开展直接受益的通村道路、农田水利等公益事业设施建设。
二是开展农民负担重点治理。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综合治理,对部分农民负担问题较重、反映较多的地方,实行检查整改、建章立制全程监管,通过以县为主、县乡联合治理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管制度。
三是落实减负"五项制度"。落实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对加重农民负担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切实做好农民负担信访接待和查处,对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继续完善信访查处反馈制度,严格执行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和信访听证终结制度,农民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督查督办,形成检查情况通报制度,推动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的落实。
(镇巴纪委 涂立洲 唐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