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是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撑点和“助推器”。镇巴牢固树立“全局抓项目,项目促全局”的发展理念,强化项目监管,以项目建设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抓项目促发展”的理念,以多种方式形成一种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抓项目、促发展的局面。
二是强化责任,明确分工。项目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要杜绝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项目,认真执行土地、环保、节能减排等规定,严格遵循国家建设标准及技术规范,严格把好设计、环评、施工、材料和质量关。
三是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做深、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坚持按规划、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做好项目立项、初步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和后评估等工作。
四是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严格按照《镇巴县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制”,确保工程质量,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
五是强化项目招标投标行为。严格按照《镇巴县招投标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单体工程政府投资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自有资金100万元以上的各类建设项目的施工、政府采购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招投标
六是强化项目稽察工作。按照《镇巴县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对近几年本行业、部门实施的国家投资项目进行全面认真的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县稽察办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稽察的方式,在严格核查项目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加强项目开工条件、建设过程和竣工验收监管,重点检查建设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制”落实情况和投资计划落实情况及资金管理作用和概算控制,并形成有价值的稽察报告,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七是强化重大项目管理。制定和完善重大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分析研究重大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协调解决项目审批(核准)及土地、环保、资金、规划、建设、电力、安监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为项目建设创造更加优良的投资环境、发展环境和服务环境,形成重大项目建设的工作合力,确保项目按计划如期顺利实施;对重大项目的可研、初步设计及招投标方案的审批实行重大项目评审制度,强化投资概算管理,预防盲目投资、随意增加建设成本、擅自提高建设标准等现象的发生,确保项目建设科学化与项目效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八是强化“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关系镇巴形象”意识。巩固投资发展环境成果,从设施环境、政策环境、服务环境、治安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等方面狠下功夫,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整治力度,优化投资环境。
九是加大查处“三乱”力度,切实改善投资软环境。加大对破坏环境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反政策规定无理取闹和蓄意破坏投资环境,干扰企业施工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曝光,公开处理。
十是坚决制并严肃查处各种形式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问题,通过案件查处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和法制环境。
(镇巴县纪委 涂立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