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三措并举强化农村低保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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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巴县为确保农村低保资金安全及时准确的发放到享受对象手中,采取措施,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去年,全县批准农村低保对象占全县农业人口的12%,支出农村低保资金1903.24万元,人均月补助43元。

    一是建立专账专户,确保资金安全。在商业银行县信用联社开设了农村低保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建立了农村低保资金专帐,实行专帐核算、专帐管理、专款专用;

    二是推行了农村低保资金发放实行县级财政直接支付改革创新,确保了资金安全、及时、准确的发放到受补对象手中。20095月,该县为了进一步强化惠民资金的监管,在全市率先推行了惠民资金财政直接支付改革。在坚持各项惠民补贴政策、资金分配权、管理部门职责“三不变”的前提下,以“项目统管、指标统辖、直接支付、网络监管”为主要内容,以网络技术为依托,以农户基础信息库为载体,以县级预算执行系统为支撑,由财政局通过“惠民资金零余额账户”,直接将用于个人和家庭补助的各项惠民资金支付到享受补贴对象的“一折通”个人账户中,融管理、服务、监督于一体。农村低保资金在第三季度发放时,率先在三溪乡、麻柳滩乡上线运行,然后在全县24个乡镇全部运行。通过几个月的运行情况来看,效果良好,受到了享受补贴对象的一致好评,这项改革还于去年9月份,在我县召开了全市的现场会,被市财政局表彰为在全市推广的改革创新项目。

    三是在全县范围内聘请了10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纪检、监察干部为低保工作义务监督员,给他们颁发了聘书,明确了职责和任务。同时,经常主动与他们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对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财政、民政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召开座谈会议,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及时通报情况,不断改进工作。

 

                               (镇巴县纪委   涂立洲   蒲元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