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盐场镇“‘四个一’限时销号制”改进干部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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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盐场镇通过前两年《盐场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有效运行和实践探索,该镇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改进干部作风,完善管理机制,切实把在全镇镇、村干部中开展的以“讲政治、转作风、扬激情、促发展”为主题的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落实到长效机制中去,弘扬“激情做事业,实干兴镇巴”的主旋律,有效推进工作落实。自2010年起,该镇在全镇推行“‘四个一’限时销号制”,即按照“四个一”(一项工作、一名领导、一组人员、一抓到底)的要求实行阶段工作派单、动态监督办理、阶段汇总考核、限时落实销号的工作机制。

一是实行阶段工作派单。每月初或每阶段镇党委、镇政府召开相关会议对本月或本阶段工作进行计划、安排、部署,明确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及完成时限,由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整理、汇总,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及要求逐一落实到具体的站所办或工作人员(若一项工作属一个工作组完成的,一并明确牵头、负责人员),同时,明确牵头、分管领导和完成时限。然后,进行统一编号进入台账,并以书面“派单”的形式分发到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手中。

二是实行动态监督办理。各牵头、分管领导应随时督促、了解各自牵头、分管工作,确保对相关工作的完成进度、完成质量等情况做到情况清、底子明,并及时向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相关情况。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台账对每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通过听、查、看、访等方法及时掌握各项工作动态和完成情况,并准确记录。

三是实行阶段汇总考核。每月或每阶段末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统计、汇总、考核,送党政主要领导审定,在相关会议上进行通报后,作为相关考核依据。

四是实行限时落实销号。凡已“派单”的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重要事项经考核已完成并达到规定指标的经分管领导、党政主要领导审定后方能统一销号。坚持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未能按时销号的必须由承办责任人说明原因,并保留编号,直到销号。

五是坚持严格奖惩考核。坚持限时销号与《盐场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相结合,凡列入“派单”的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重要事项,若因自然灾害、政策变动等不可预见或不可抗拒的其他客观原因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未能及时销号的,可不予追究承办责任人责任,但仍须保留编号,再次落实具体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直到销号为止;无故或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未能及时销号的,计承办责任人一般性工作失误一次,并再次明确完成时限,第二次仍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未能及时销号的,再记重大工作失误一次,第二次仍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未能及时销号的,将严肃追究承办责任人责任,直至采取组织措施。凡一年累计3次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未能及时销号的承办责任人,当年不能参加任何评先评优。

 

                              (镇巴县纪委  吴国安   康旭)